免責聲明:本網站為專業旅行代辦機構,旨在幫助個人和法人申請短期停留所需的旅遊文件。服務費包含專家的幫助和協助,以及政府收取的費用。www.estaus.tw並非附屬於政府。申請人亦可選擇不使用我們專業的審閱和專家服務,直接在此處政府官網或其主辦機構,以較低費用提交申請。
免簽證計劃是一項美國政府計劃,允許來自 40 個免簽證國家之所有公民和國民不必取得簽證,即可入境美國從事業務或旅遊,停留期間可長達 90 天。在免簽證計劃下入境美國的益處,在於您可以不事先取得簽證,赴美短期旅遊。
ESTA 代表旅行授權電子系統(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)。ESTA 是由美國政府開發的線上申請系統,在遊客能夠進入美國前(無論是以航空、海路或陸路方式),預先審查其是否資格。自 2009 年一月 12 日起,任何以免簽證計劃入境美國者均須持有核准的 ESTA 旅行授權。
根據免簽證計劃,所有進入美國的旅客(無論是以航空、海路或陸路方式)均須持有有效的美國 ESTA 旅行授權。採取 ESTA 之用意,在於遊客離開其各自國家之前,美國國土安全部能夠預先審核所有遊客。建議赴往美國之遊客在出發前至少 72 小時申請旅遊許可。
我們致力提供最佳、最有效率的 ESTA 線上作業服務,為執行此任務,我們要求您確保提供的資料均正確且完整。提供不正確的資料可導致延誤、質疑且可能申請遭拒。www.estaus.tw 並不隸屬美國政府,我們對提交您的每份申請收取一筆服務費,我們提供全天二十四小時的客戶支援和有限的法律服務。
如果您希望透過美國政府入口以較低費用申請您的 ESTA 簽證,僅享有較少服務,您可以在此處進行。授與 ESTA 之決定取決於美國政府核發機關。